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广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现就白云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原则,积极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带来的新挑战,科学规划、积极统筹、合理布局、精准施策,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幼儿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招生工作安全、稳妥有序进行。
三、招生对象
幼儿园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2018年秋季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四、招生方式
(一)区属教育部门办园招生方式
1.招生范围
(1)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优先招收小区业主子女(包含本小区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业主适龄子女,需提供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制定的住房合同并与住房保障办公室签订的有效期内合同),业主子女分批次招录:先满足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子女,再满足广州市户籍的小区业主子女,最后满足其他户籍业主子女,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录,招收范围为:①具有白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②符合本区政策性照顾学生类别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具体见附件4)。
(2)教育部门举办的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录,招生范围为:①具有白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②符合本区政策性照顾学生类别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具体见附件4)。
(3)办学场地产权属村集体所有的教育部门办园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在优先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录,招收范围为:①具有白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②符合本区政策性照顾学生类别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具体见附件4)。
2.招生比例
2018年区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不低于90%。其中,小区配套的教育部门办园若90%比例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无法优先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的,则剩余的学位需继续招收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直至100%;若小区业主子女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的,则在小区业主子女中通过公开抽号方式进行招录。办学场地产权属村集体所有的教育部门办园,若90%比例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无法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的,则剩余的学位需继续招收该村村民子女直至100%;若该村村民子女超过招生计划的,则在该村村民子女中通过公开抽号方式进行招录。
3.招生办法
区教育部门办园招生名额、电脑派位的实施方案、流程等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办公办园招生办法由举办单位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并组织实施。通过电脑派位产生的录取名额,在指定期限内,由幼儿家长持报名参与电脑派位的身份证、户口薄等予以确认,名额不得转让。
4.在电脑派位报名前已被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和性质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确认录取的幼儿,不能再参加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报名。
5.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遵循以下三条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备案。二是2018年自主招生比例不高于10%。三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
(二)其他类型公办园的招生方式
1.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剩余学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的举办部门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2.公办学校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单位工作人员和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优先招收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公办学校举办的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及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3.村社集体举办的公办园,在优先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应尽量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本村范围内企业员工子女及我区户籍幼儿。村集体办园招生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的举办部门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4.广州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机场西分园按机关办园招生方式执行。
(三)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方式
1.普惠性民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其招生在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应优先招收经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非小区配套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招生应优先满足经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2.非普惠性民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业主子女。其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四)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适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优先入普惠性幼儿园。
(五)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五、招生时间和安排
(一)2018年秋季小班幼儿入学报名时间
1.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子女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12日期间(星期四至星期六,具体时间由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制定)。
2.参加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家长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7日-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by.gov.cn)-办事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3.其他幼儿园入学报名时间为5月26日至27日(星期六至星期日)。
4.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对象为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本区政策性照顾学生类别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具体见附件4)。参加业主子女报名的幼儿,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户籍变更手续(以提供户口本为准),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入学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因此影响幼儿入学由家长承担后果。参加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的幼儿,户籍变更截止日期按《关于做好2018年白云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的通知》(另行印发)有关规定执行。
5.符合条件的每名幼儿最多只能填报1所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
6.区属教育部门办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间为6月上旬,其它幼儿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间为6月中下旬。
(二)参加区属教育部门办公办园电脑派位的,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进行报名,其他幼儿园报名,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及其他幼儿园要求的有关资料到幼儿园报名。
(三)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幼儿录取依据。
(四)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六、招生工作要求
各教育指导中心要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辖区实际,安排和落实好幼儿园招生的各项工作,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一)各教育指导中心加强对本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将国家、省、市、区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和幼儿园主办单位;并及时公开本辖区招生工作的信息,包括本辖区内幼儿园的名称、办园性质、招生对象、范围、人数、报名时间、录取办法、结果以及咨询和监督电话等;认真审核幼儿园招生计划及宣传资料,积极引导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录取幼儿。同时注意做好招生场所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对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二)积极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尽量扩大面向社会招生的范围,协调好非本区户籍幼儿入园工作。
(三)教育部门办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四)幼儿园应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本园的招生计划,并报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下达的招生指标进行招生。民办幼儿园将包含招生计划在内的招生简章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各幼儿园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人数和班数。
附件: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5:广州市白云区各教育指导中心管辖范围及幼儿园招生工作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