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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减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发布日期:2018-03-28 来源:区公安分局 字体大小:

-服务名称

户口办理:办理减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条“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免工本费。”
2、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综【2004】8号,财政部办公厅2004年2月11日印发)
3、公安部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公通字【2004】15号,公安部办公厅2004年3月1日印发)
4、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公安局《转发关于落实国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穗财综【2006】61号,广州市财政局办公厅2006年7月6日印发)

-办理条件

农村五保户、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以及领取国家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

-提交材料

1、《减免证明》;
2、《户口簿》;
3、《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办理流程

1、申领人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减免证明》。
2、申领人在初次申办居民身份证手续时,凭减免证明、户口簿、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窗口(永平辖区和黄石辖区的户政业务在白云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经国家财政部核准,属免收工本费的,不需缴交费用;属减收工本费的,需缴费10元。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时限

在初次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手续时提出申请。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12345,投诉电话:12345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窗口(永平辖区和黄石辖区的户政业务在白云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具体详见《白云区各户籍办证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表格下载

-其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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