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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市外

发布日期:2018-03-28 来源:区公安分局 字体大小:

-服务名称

户口办理:迁出市外

-办事依据

-办理条件

经外地公安机关批准入户或被外地大中专院校录取及毕业生分配需将户口迁出市外的。

-提交材料

(一)经外地公安机关批准需将户口迁出市外的,需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外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
(二)被外地大中专院校录取需将户口迁出市外的,需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生分配需将户口迁出市外的,需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报到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分配证明)。
上述迁出市外人员,如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管理部门同意迁出的证明、集体户口簿首页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原件,则需在复印件上加具集体户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窗口(永平辖区和黄石辖区的户政业务在白云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办理方式

1.网上预约:我区户政业务已开通“网上预约”功能,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申请人可提前通过网站微信进行预约。
2.现场取号:申请人可直接至辖区的办证中心或派出所的户政窗口取号排队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12345,投诉电话:12345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窗口(永平辖区和黄石辖区的户政业务除外,两辖区的户政业务在白云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具体详见《白云区各户籍办证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表格下载

-其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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