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志愿
(一)填报时间:
第一批、第二批:5月15日(星期二)至5月16日(星期三)。
补录:5月21日(星期一)
网上已选择志愿但未提交的、或逾期未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积分入学申请。
(二)填报网址:
(三)填报办法:
1.申请人登陆积分制入学系统,选定申请人(入学小孩)后,点击“考生志愿填报”进入页面,在系统提供的学校中选择1-5个志愿;
2.选择“是否服从分配”并确认信息。
3.志愿信息确认之后不能修改。
二、录取办法
积分学位按如下办法录取:
对于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随迁子女,以各片区为单位安排学位,按照“积分优先、结合志愿、统筹安排”原则,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分配学位。
1.第一批:“满5年”。
符合“满5年”(在我区连续居住并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5年、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即积分为500分的,第一批安排学位。
2.第二批:普通积分。
经核实,不符合“满5年”条件的,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的随迁子女列入第二批学位分配。
3.补录。
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但在第一、第二批均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但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填报志愿的随迁子女,可根据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的学位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参加剩余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补录统筹分配。
三、注意事项
积分排序分配学位过程中,若同一批次同一志愿学校出现随迁子女积分总分相同的情况,按以下顺序从高到低进行积分排序分配学位:一是在广州市《广东省居住证》办理年限得分;二是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年限得分。三是在广州市稳定职业年限得分;四是学历得分;五是随迁子女出生日期先后。
广州市白云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系统(填报志愿)-家长操作手册
白云区教育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