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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动人口一孩、二孩生育登记》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 字体大小:

一、办事对象 :居住在我区辖内,符合生育政策拟在我市生育第一胎

子女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双方均为湖南省户籍,或女方为湖南省户籍男方为广东省户籍在我区辖内居住一个月以上且已办理居住证,拟在现居住地生育一孩、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妻,怀孕后可根据需要在现居住地申办《广东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二、申领时间:怀孕后至生育前。

三、办理材料:

(一)填写好的《广东省流动人口生育登记申请表》;

(二)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三)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四)女方在现居住地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五)申请人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应同时提交。 

四、办理程序 :

(一)本人带齐办理材料,到现居住地办理机构填写申请表;

(二)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登记;

(三)需核实且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四)户籍地逾期没有反馈信息的,1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依承诺登记;

(五)不符合申请条件等情况,不予办理生育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办理地点:白云区各镇街卫生计生部门。

六、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七、办理期限 :信息一致,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八、收费标准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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