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到接收单位报到
军转干部持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及供给关系到接收单位(报到通知上注明的“报到单位”)报到。
随调家属先到接收单位报到,然后按照接收单位要求办理后续调动手续。
接收单位给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开具报到证明(一式三份)。
二、军转干部办理预备役登记
军转干部持接收单位的报到证明、《转业证》、《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报告表》、《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和2张免冠小一寸照片(军装照、附电子版),到接收单位所在区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并取得区武装部开具的预备役登记证明。
三、网上提交入户申请
军转干部、随调随迁家属使用IE浏览器登录http://wsbs.gz.gov.cn/gz/rhzt/jr_zygb.jsp,按照网站提示准确填写资料并提交入户申请(注意区分主迁和随迁,军转干部为主迁、随调随迁家属为随迁;区分军转干部和复员干部,不要选择“复员干部”申请选项)。
四、到市军转办领取入户指标卡
网上成功提交申请后,军转干部即可到市军转办领取入户指标卡和入户证明。所需资料:持接收单位开具的报到证明、区武装部开具的预备役登记证明、《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转业证》及拟入户的户籍资料。
军转干部可在以下五类情况中选择一类提供户籍资料:①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的户口本;②本人或配偶的房产证;③本人接收单位集体户口本首页的复印件(需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④非直系亲属的户口本、户主的委托书、户主的身份证;⑤由军产住房所属的部队单位提供的入户证明(需注明由公安部门认可的详细入户地址)。
随调家属持接收单位开具的报到证明、本人户口本、现拟入户的户籍资料,到市军转办领取入户指标卡和入户证明。
五、落户
军转干部持《转业证》、军转办开具的入户证明、入户指标卡、接收单位的报到证明及《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各区公安分局办理复核及落户手续。
随调随迁家属持入户卡及有关资料按公安部门的指引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各区入户复核窗口办公地址及时间请于“广州金盾网-办事服务-户政”栏目中查询。
备注:师职军转干部办理报到和入户手续不属于市军转办职能。
广州市军转办地址: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8楼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