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助手
当前位置: 广州市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索 取 号: BY00-02-2017-2290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全社会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发布机构: 区政务管理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12-18
  • 信息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太和文化广场人行天桥工程建设的通告
  • 文  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太和文化广场人行天桥工程建设的通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太和文化广场

人行天桥工程建设的通告

 

云府规〔20179

 

太和文化广场人行天桥工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太和北路、太和中路及S116交叉口,人行天桥呈“人”字形,天桥长103.0,桥面净宽5,桥面含绿化带总宽6.3,太和北路及S116交叉口两侧梯道采用在内侧设置花槽的形式,梯道全宽为3.6,其余梯道均全宽4.1。工程内容包括桥梁、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11月,完工时间为20188月。现就该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范围按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内确定。

二、工程建设用地涉及征地拆迁安置和管线迁改工作,由白云区住房和建设局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施。

三、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地拆迁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171211


浏览次数:
点赞
分享
扫码浏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